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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ECCPA 028-2024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技術規范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磷酸鐵鋰電池制造過程中報廢的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和廢舊磷酸鐵鋰電池拆解回收的正極材料修復技術方法,包括總體要求、技術要求、設備、清潔生產評價指標、生態環境要求以及安全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廢舊磷酸鐵鋰電池拆解回收的正極材料修復與清潔生產,包括磷酸鐵鋰電池在生產過程中報廢的正極材料。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 waste Iithium iron phosphate cathode materiaI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指的是磷酸鐵鋰電池成品及半成品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產品、報廢產品、過期產品,無法進行梯次利用等廢舊磷酸鐵鋰電池經拆解回收后得到的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 waste Iithium iron phosphate cathode materiaIs restoration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經過除雜、修復等工藝處理后,恢復磷酸鐵鋰材料的初始性能,使其可直接應用于磷酸鐵鋰電池生產的正極材料。
清潔生產 cleaner production
清潔生產指不斷采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物,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以減輕或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來源于:T/CIECCPA 021-2023]
總體要求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應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在運輸、貯存應按 GB/T 26493 中的要求執行。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應選擇節能、節水、減污、降碳的生產設施設備,建立用能考核制度,配備必要的能源(水、電、天然氣等)計量器具。企業應加強對運輸、儲存、生產、檢測等各環節的能耗管控,降低綜合能耗和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在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過程中的綜合回收率和元素回收率應滿足 GB/T 33598.2 的規定。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應建立信息溯源管理制度,做好溯源信息臺賬記錄統計,并上傳溯源信息。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應建立安全環保應急管理制度。從事修復生產的人員應進行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專業技能等相關培訓,經考核通過后方能上崗。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企業應對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物產生與排放等方面提出管理指標及要求, 且污染物排放應符合 GB 31573 要求。
技術要求
工藝流程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工藝流程圖如圖1所示。
粉碎
對分離獲得的團聚或塊狀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進行粉碎操作,將廢舊磷酸鐵鋰材料轉化為均勻的物料,并使其符合所需的粒徑要求。
除雜
應用選擇性高的除雜方式,如使用過篩設備,確保鋁箔等雜質元素得到合理去除,同時降低鋰、鐵、磷等元素的流失。
結構&性能修復
對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補充鋰、鐵、磷等元素,并結合高溫緞燒進行成分、形貌、性能等方面調控, 最終恢復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初始性能的過程。
分選、除磁
分選:對熱處理后的材料進行分離、篩選, 進一步加工處理。
除磁:除去經修復后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中如鐵、鈷、鎳、鋅、鉻等磁性元素,避免磁性物質對磷酸鐵鋰成品性能的負面影響。
成品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經修復后應不含任何重金屬與稀有金屬、無毒,且在運輸、生產、使用中均無污染,符合中國RoHS要求。成品具體技術指標參數參考附錄A。
附錄A (規范性)
廢舊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指標及檢測方法
A.1 外觀
自然光條件下目視觀察,修復后磷酸鐵鋰成品呈灰黑色粉末、顏色均一、無硬結塊。
A.2 水分
修復后的磷酸鐵鋰成品水分含量不大于0.2%。
產品的水分測定按照 GB/T 6283 的規定進行。
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京都電子KEM 直接電量滴定法卡爾費休法水分儀 MKV-710S